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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田林县中小学校长职级改革,建立一支高素质、专家型的校长队伍,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中小学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
(五)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选聘职位
(一)初级中学校长(7名)
田林县潞城中学校长1名、田林县浪平镇中学校长1名、田林县平塘乡中学校长1名、田林县定安镇中学校长1名、田林县八渡瑶族乡福达中学校长1名、田林县八桂中学校长1名、田林县六隆镇中学校长1名。
(二)小学校长(12名)
田林县第一小学校长1名、田林县第二小学校长1名、田林县第三小学校长1名、田林县第四小学校长1名、田林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1名、田林县乐里镇中心校校长1名、田林县浪平镇中心校校长1名、田林县浪平镇平山中心校校长1名、田林县潞城瑶族乡中心校校长1名、田林县旧州镇中心校校长1名、田林县平塘乡中心校校长1名、田林县定安镇中心校校长1名。
三、选聘范围及对象
田林县中小学校长人才库中具有相应校长职级的事业编制人员。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高质量发展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关爱学生发展、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资格条件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一般应当具有年限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应具有6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3.一般应当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和已担任中小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一般应当具有1年及以上学校副职岗位任职经历或者2年及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工作经历。
5.校长职位应当经过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确因特殊情况在聘任前未达到任职资格要求的,应当在聘任后1年内取得任职资格合格证书。
6.校长应当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的田林县中小学校长职级。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三)其他条件
应聘党政“一肩挑”学校校长岗位的,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4年3月18日前)
选聘公告在田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田林教育公众号上公布,田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lin.gov.cn/。向社会公布公开选聘校长的岗位名称、任职资格条件、选聘程序、和相关要求等。
(二)成立选聘委员会(2024年3月22日前)
从专家评委资源库中随机抽取知名校长、教育专家和优秀教师代表组建选聘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根据选聘工作需要分成若干选聘评委小组,每个小组成员7人,设主评委1人,评委6人。
(三)公开报名(2024年3月19日至21日)
报名采用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的办法,1人限报1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地点:田林县教育局人事股。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填写《田林县中小学校长公开选聘申报表》(附件2),同时提交身份证、最高学历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证书、校长职级证书、校长培训证明等材料。
(四)资格审查(2024年3月21日前)
县教育局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应聘者材料的真实性,除申报表外,其他相关材料现场核验原件后收取复印件1份。校长选聘,由县教育局人事股汇总应聘者情况,报县教育局党组审定参加选聘面试的人选。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发现资格条件与选聘岗位条件不符合的,取消选聘资格。
(五)面试答辩(2024年3月30日)
由县教育局于面试答辩前一天前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答辩。选聘委员会组织实施选聘面试答辩,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教育理念、办学思路、学校管理、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的能力素养。面试答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岗位计划选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应聘者的面试答辩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面试答辩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六)确定考察人选(2024年4月1日前)
选聘委员会根据面试答辩成绩,按照选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提出考察人选,由县教育局党组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七)组织考察(2024年4月10日前)
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向纪检监察部门征求廉政意见。
(八)确定拟聘人选(2024年4月12日前)
县教育局党组根据考察人选的基本条件、面试答辩和考察情况,按照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如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由县教育局党组研究,是否从考察人选中调剂确定拟聘人选。
(九)公示人选(2024年4月15日前)
将拟聘人选名单在田林教育微信公众号和田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确定人选(2024年4月20日前)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经县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报县政府、县委领导审批,确定校长人选,由县教育局办理聘任手续。
六、聘期管理及待遇
(一)实行校长试用期制度。新任校长的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计入校长聘期。
(二)实行校长聘期制。校长每届聘期为4年,聘期满后由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三)校长待遇。聘期内,除享受受聘学校现行工资待遇标准外,享受相应校长职级待遇。
七、工作要求
(一)面试答辩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县教育局邀请校长职级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1名领导全程参与,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对公开选聘校长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面试答辩考场监督员。
(二)严格实行选聘委员会与应聘人员“双抽签”制度。选聘委员会成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操作规定、泄密失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选聘委员会成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必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田林县教育局面向全县公开选聘中小学校长岗位计划表(第一批)
田林县教育局
2024年3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tianlin.gov.cn/xxgk/zfxxgkzl/fdzdgknr/rsxx/zkzl/t180981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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