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 17777604868
地址: :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新环球右塔16楼1609-1610
根据工作需要,田林县青少年励志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校专职保安人员、后勤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田林县青少年励志教育学校专职保安4名;
(二)田林县青少年励志教育学校后勤人员3名。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法律意识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符合我区申请认定学校招聘人员体检标准要求,直系亲属及本人无精神病患史,体能素质好,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四、招聘对象
(一)专职保安人员
1.年龄要求:男:20—45周岁,女:20—40周岁,有教师资格证且已不再续聘的原合同制教师不受年龄限制。
2.学历要求:应聘人员需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身高要求:男:163cm以上;女:150cm以上。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教师资格证且已不再续聘的原合同制教师。
(二)后勤人员
1.年龄要求:男女不限,年龄20—50岁;有教师资格证且已不再续聘的原合同制教师不受年龄限制。
2.学历要求:应聘人员需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其他要求:上岗前需提交健康体检合格证明,身心健康,卫生习惯良好,吃苦耐劳,团结互助;具有相应的烹饪技术和营养学知识,熟悉食材;有学校同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教师资格证且已不再续聘的原合同制教师。
五、招聘程序
(一)专职保安人员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9日。
2.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田林县教育局安稳办。
4.报名手续:①提交材料。身份证或户口簿、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当地派出所出具)、健康证等有关证件报名。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只需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小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②应聘人员须填写《田林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专职保安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一式两份,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否则后果自负。
(二)后勤人员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9日。
2.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田林县教育局安稳办。
4.报名手续:①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凭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或学历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当地派出所出具)、健康证等有关证件报名。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只需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小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②应聘人员须填写《田林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后勤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否则后果自负。
六、体能测试(只限保安人员)
(一)测试时间: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测试地点:田林县第二小学。
(三)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广西2013年普通高等院校招收体育专业技术科全区统一考试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体能测试项目包括:
1.现场展示身体协调性体操;
2.400米跑、100米往返跑和立定跳远三项。
七、体检与考核(只限保安人员)
(一)体检
1.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根据岗位的应聘人员的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录用标准执行。
3.由县纪委监察局、教育局、人社局组织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4.应聘人员对体检鉴定不合格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检,由组织体检部门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二)考核
1.考核时间待定。
2.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将根据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一)拟聘人员在我局公示栏内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送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县教育局、恒昌公司、聘用人员各一份存档备案。
九、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由恒昌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直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不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形式正常晋升,其工资等各项福利待遇由恒昌公司与劳动者双方依照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出约定。
(三)聘用人员的工资等各项福利待遇的来源形式为:由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并直接拨付到聘用人员个人账户。月工资为1800元/月。受聘人员的其他福利和“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由县财政负担;个人负担社会保险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十、其他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或招收录用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如发现资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合同期满后,业务熟练、表现优秀的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若不续签合同将视为自动解聘。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文章来源:http://www.tianlin.gov.cn/xxgk/zfxxgkzl/fdzdgknr/rsxx/zkzl/t17343937.shtml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